4月14日起,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余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复用、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对以下5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:
①“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”;
②“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”;
③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”;
④“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”;
⑤“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”。
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图——

记者 张贻富
编辑 张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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