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发现有人持续偷窥卧室
该怎么办?
上海一名女子给出了
教科书级别的操作!
今日,
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
发布了相关警情通报:
6月22日下午,闵行警方接一群众报案称有个男子多次在楼道里通过窗户偷窥隐私。警方迅速开展调查,抓获违法行为人袁某(男,26岁)。袁某到案后交代其曾几次专门到报案人居住地进行偷窥。目前,袁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。

此前据报道:
当事人王女士(化姓)称,
她居住在12楼,
躺在床上休息时
发现对面衣柜倒影有移动迹象,
转头看见一名男子
在连廊处左右张望,
随即躲进被子。


起初以为是误闯,
不料数小时后,
该男子在大雨中未打伞再次出现。
次日王女士安装监控设备,
成功记录下对方影像并报警。

知名律师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
付建认为:
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
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
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
进入、拍摄、窥视他人的住宅、
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行为。
男子站在连廊窥视王女士卧室,
属于侵犯了王女士的隐私。
网友议论纷纷:
虽然是白天,但还是吓人


也有网友认为
连廊设计对着卧室
不够合理。



还有网友建议,
一定要贴上玻璃隐私膜


警方提示
夏季此类案件进入高发期,
市民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
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案。
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
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
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态势,
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秩序。
【侬好上海·田小鱼综合编辑】
侬好上海(ID:helloshanghai2013)综合编辑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部分素材:@荔枝新闻 @看看新闻,图片来源网络,各路网友评论
相关文章:
网恋遇假军官 恋情成“杀猪盘”10-13
美国密歇根州枪击事件已致2死8伤 嫌疑人更多信息披露→09-29
一公司周六补班1天被举报,反手取消14天年假福利,网友:这次我站公司09-28
微信又有新功能!网友:再也不怕发错群了09-10
LV龙虾造型手袋售价55500元,官方称“背起来并不突兀”,网友:更像一只大蟑螂08-30
众行致远丨做“上海精神”的火炬手08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