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北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机制优势,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案件处理过程中,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又缓解了债务人的还款压力,实现案结事了。

时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,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共同向某公司借款四十万元,约定借款期限一年。借款期限届满后,时某与刘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,某公司多次索要未果,诉至法院,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,考虑到案件事实相对清晰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时某与刘某有积极还款意愿,存在调解可能。
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至调解员处进行先行调解。调解员接手案件后,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,耐心倾听诉求。在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,双方当事人就事实纠纷充分发表意见,时某与刘某表示因经营生意失败,目前经济状况不佳,并非恶意拖欠借款。调解员从情理及法律角度入手,一方面向时某与刘某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,告知其诚信履约不仅关乎个人信誉,更受法律约束,另一方面耐心引导某公司体谅时某与刘某的实际困难,尝试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。
经调解,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:时某与刘某自愿先返还一部分借款,余额分五期返还,如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,某公司可以与时某、刘某协议以二人所有的抵押给某公司的房屋折价或以拍卖、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,某公司自愿放弃一部分利息。当事人持调解协议向城关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,北林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,裁定调解协议有效。至此,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开庭前圆满化解,当事人均表示满意,并握手言和。

下一步,北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,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充分发挥先行调解“第一道防线”的作用,坚持“四化四解四到位”工作方法,以更优质、更便民、更快捷的司法服务助力解决纠纷,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用法、用心、用情为群众解决问题,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、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,努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!
来源:黑龙江法院
编辑:张海鹏
黑龙江省媒体求助维权热线请联系张主任:15791144949(微信同号)
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: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98195532
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: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24682485
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:13478671922(微信同号)
本头条号音频、视频及活动图文信息报道系「北极海新闻」独家制作,并享有版权。未经授权,不得匿名转载。本平台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,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删除
相关文章:
黑龙江省北林区人民法院:柔性司法化干戈 先行调解促双赢04-28
超3万件案件审结、发布十项护航举措,山东高院聚焦知识产权保护04-23
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全力推进违建防控与治理工作04-21
雷霆出击!朔州公安破获多起侵财类案件04-19
东软集团与佛山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04-16
广州法院近3年审结商事案件62.73万件04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