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4月20日至4月26日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。为进一步推动“晋祠大米”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,4月25日,晋源区检察院、市场监管局、公安分局、农业农村局和晋祠镇、特种农产品协会等单位,召开“晋祠大米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研讨会。
晋祠水稻有3300年的种植历史,所产的晋祠大米以七蒸不烂、味美而殊享誉三晋。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,“晋祠大米”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。地理标志产品是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,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类型,也是一张具备文化传承的地域名片。“晋祠大米”地理标志产品受法律保护,不仅能保证产品质量特色,还能提升产品附加值,促进地方特色产品发展。
研讨会上,与会人员重点围绕晋祠大米产业发展、地理标志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,分析当前晋祠大米产业的现实困难、制约因素、解决路径等。会议强调,要高度重视,深刻认识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要意义,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融合,赋能经济社会发展,探索构建“晋祠大米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多部门协作保护工作机制,形成保护合力。
地理标志兴,则特色产业兴。晋源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,践行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理念,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协同推进“晋祠大米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,助力晋源区地理标志产品及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走深走远,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优、更高质效的检察服务。(刘友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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